服务条款
版本 1.0 · 最后更新 2026-10-15 · 生效日期 2026-10-15
关于本条款
本条款规定使用 XIUSoft(시우소프트,大韩民国,以下称“我们”)提供的 TapCaster 应用(iPhone、iPad、Apple Watch、Android、Wear OS 遥控器应用以及 Windows、macOS 电脑端应用)和团体管理服务的条件。
安装并使用应用,即依照本条款使用免费个人功能。团体管理需要您在首次登录或购买订阅时,确认画面上显示的本条款和隐私政策后才能使用。我们如何处理个人信息另见隐私政策。
服务范围
- 个人功能(免费):遥控、与演示和直播软件的联动、预设等个人功能免费,无需账户、服务器或付款,只在同一局域网内运行。
- 团体管理(付费订阅):在一处管理多台电脑的可选功能,使用 XIUSoft 账户和 XIUSoft 服务器。只有团体所有者需要订阅,受邀成员无需另外订阅。
- 为改进应用,我们可能增加或更改功能。大幅减少付费功能时,我们会事先在应用或本页面通知。
团体管理订阅
- 商品与付款:订阅分为按月(1 个月)和按年(1 年)两种,大韩民国的价格为每月 4,900 韩元、每年 49,000 韩元(含增值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价格会在购买前以当地货币显示在商店页面上。订阅只以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应用内订阅形式销售,确认购买后首期费用会向您的商店账户收取。如有免费试用或优惠,其期限和条件会在购买前显示在商店页面上,结束后按正常价格自动续订。Windows、macOS 电脑端应用不进行付款,只确认已订阅账户的使用权。
- 自动续订:除非您在当前期限结束前取消,订阅将按相同期限自动续订(App Store 须在期限结束前至少 24 小时取消)。向商店账户收取续订费用的时间因商店而异:App Store 在期限结束前 24 小时内收取,Google Play 在续订日收取。
- 取消:您可以随时在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订阅管理中取消。取消后,在已付费期限结束前仍可使用。删除应用或账户不会自动取消订阅。
- 退款:App Store 的付款我们无法取消或退款,请向 Apple 申请退款。Google Play 的付款适用 Google Play 的退款政策,您可以向 Google Play 或我们(contact@xiu.kr)提出申请。
- 撤回要约:大韩民国用户可以在支付订阅之日起 7 天内撤回要约。但创建团体或开始使用团体管理后,视为已开始提供数字内容,依照大韩民国《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第 17 条第 2 款,撤回可能受到限制;我们以本条款事先告知这一点。如果订阅内容与标示、广告或合同不符,您可以在获得提供之日起 3 个月内、或得知该事实之日起 30 天内撤回。撤回和退款由您付款的商店(Apple 或 Google Play)处理,我们会协助进行必要的确认。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用户依当地法律享有的撤回和退款权利不受本条款限制。
- 价格变更:上调订阅价格时,我们会在适用前至少 30 天通过应用以及电子邮件或商店通知告知新价格、适用日期和取消方法,并依照法律和商店规则征得您的同意。如果您不同意,订阅将在当前期限结束时终止。
- 订阅结束后:团体数据在 30 天内为仅查看状态。30 天后应用中将不再显示团体数据,但不会从服务器删除,再次订阅即可恢复原样(删除方法见隐私政策的“用户权利与删除”)。免费个人功能可以继续使用。
提供地区
团体管理不在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和英国提供。在这些地区,应用会隐藏团体管理菜单,只能使用免费个人功能。我们不在中国大陆销售订阅,但菜单可见,您可以用 XIUSoft 账户登录并使用受邀加入的团体。地区按设备上设置的国家或地区判断(iPhone、iPad 为 App Store 国家或地区,Android 为 Google Play 国家或地区,Windows 为 Windows 国家或地区设置,macOS 为系统地区)。
XIUSoft 账户
使用团体管理需要通过 Apple 或 Google 登录创建的 XIUSoft 账户。账户的创建、使用和删除适用 XIUSoft 账户服务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时,仅就 TapCaster 相关事项以本条款为准。
只有年满 16 周岁的人才能创建账户(如果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了更高年龄,则以该年龄为准)。您有责任妥善保管已登录的设备和持有团体密钥的设备。您可以随时在应用的“设置”→“团体管理”→“删除账户”(登录后)或网页 https://account.xiu.kr 删除账户。
禁止行为
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如有违反,我们会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理由和期限,然后限制您使用团体管理或暂停账户;但若对其他用户或服务造成紧急损害,我们会先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您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向 contact@xiu.kr 提出异议。
- 连接无权使用的电脑,或未经他人同意操作他人的电脑
- 规避或破坏应用或服务器的安全功能(加密、命令签名、设备批准)
- 规避订阅使用权的确认,或有偿将团体管理转售给他人
- 向服务器发送过多请求或妨碍服务运营
- 为违反法律或侵害他人权利的目的使用本服务
- 除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外,对应用进行逆向工程或篡改后分发
用户的责任
TapCaster 在您允许的电脑上执行您发送的命令。连接哪台电脑、发送什么命令由您决定,您对其结果负责。在礼拜、活动、直播等重要场合,请事先测试连接和操作。
知识产权
TapCaster 应用、名称、标志和设计的权利归我们所有。您创建的预设和团体数据归您所有。所联动的其他公司软件(例如 OBS Studio、PowerPoint、Keynote)的名称和商标归各自的权利人所有;我们与这些公司没有合作关系,也未获得其认可或推荐。
服务的变更与中断
团体管理可能因服务器维护、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暂时无法使用。免费个人功能不使用服务器,不受此类中断影响。我们必须终止团体管理时,会至少提前 30 天在应用和本页面通知,并安排退还已付费但无法再使用的剩余期限的费用(Google Play 的付款由我们直接退款;App Store 的付款,我们会引导您向 Apple 申请退款)。您可以在终止前删除团体数据。
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用和服务按“现状”提供。我们不保证在所有电脑、软件和网络环境中始终无错误地运行。
除非我们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我们对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不承担责任,其他责任以损害发生前 12 个月内您为团体管理支付的金额为上限。但因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对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造成的损害、产品责任等依法不能排除的责任、大韩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由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包括因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损害赔偿),以及您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保障的消费者权利,不受本条限制。
从 App Store 获取的应用
对于从 App Store 获取的应用,同时适用以下内容。有关应用的咨询,请使用下文“联系方式”中的联系方式。
- 本条款是您与我们之间的合同,Apple 不是合同当事方。对应用及其内容负责的是我们,而不是 Apple。
- 您获得在您拥有或控制的 Apple 品牌产品上、在 App Store 服务条款的使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应用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 应用的维护和支持由我们负责,Apple 没有提供维护和支持的义务。
- 如果应用不符合适用的保证,您可以通知 Apple,由 Apple 退还购买价款;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pple 不承担其他保证义务。
- 对于您或第三方提出的与应用有关的主张,包括产品责任、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依据消费者保护法律提出的主张,由我们而非 Apple 负责处理。
- 如果第三方主张应用或您对应用的使用侵犯其知识产权,由我们而非 Apple 负责调查、抗辩、和解和解决。
- 您保证您不位于受美国政府禁运的国家或被美国政府指定为“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也不在美国政府的禁止或限制交易方名单上。
- 使用应用时,您必须遵守适用的第三方条款(例如电信运营商或 Wi-Fi 的使用条款)。
- Apple 及其子公司是本条款的第三方受益人;您接受本条款后,Apple 有权作为第三方受益人对您执行本条款。
条款的变更
变更本条款时,我们会在生效 7 天前起(对您不利或重要的变更在 30 天前起)在本页面和应用中公布生效日期、变更内容和变更理由,对不利的变更还会另行发送电子邮件给团体管理账户。通知时我们会明确告知“如在生效日期前未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如果您在生效日期前未表示拒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视为您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如果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明示同意,我们会另行征得同意。如果您不同意,可以停止使用并取消订阅。
准据法与争议
本条款适用大韩民国法律。争议应首先通过下文联系方式协商;如需诉讼,由依照大韩民国《民事诉讼法》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您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为消费者提供的强制性规定和管辖规定仍然适用。
联系方式
有关本条款或订阅的问题,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XIUSoft代表人 Ga Ram Jung(정가람)营业执照号码 752-41-01398901-401, 33 Dongtanjungsimsangga 1-gil, Dongtan-gu, Hwaseong-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大韩民国)电话 +82 507-1432-9182contact@xiu.kr附则
本条款自 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