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版本 1.0 · 最後更新 2026-10-15 · 生效日期 2026-10-15
關於本條款
本條款規定使用 XIUSoft(시우소프트,大韓民國,以下稱「我們」)提供的 TapCaster App(iPhone、iPad、Apple Watch、Android、Wear OS 遙控器 App 以及 Windows、macOS 電腦 App)與團體管理服務的條件。
安裝並使用 App,即依本條款使用免費個人功能。團體管理需要您在首次登入或購買訂閱時,確認畫面上顯示的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後才能使用。我們如何處理個人資料,另見隱私權政策。
服務範圍
- 個人功能(免費):遙控、與簡報及直播軟體整合、預設集等個人功能皆免費,無需帳號、伺服器或付款,只在同一區域網路內運作。
- 團體管理(付費訂閱):在一處管理多台電腦的選用功能,使用 XIUSoft 帳號與 XIUSoft 伺服器。只有團體擁有者需要訂閱,受邀成員無需另外訂閱。
- 為改善 App,我們可能新增或變更功能。大幅減少付費功能時,我們會事先在 App 或本頁面通知。
團體管理訂閱
- 商品與付款:訂閱分為按月(1 個月)與按年(1 年)兩種,大韓民國的價格為每月 4,900 韓元、每年 49,000 韓元(含加值稅)。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價格,會在購買前以當地貨幣顯示在商店頁面上。訂閱只以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 App 內訂閱形式銷售,確認購買後首期費用會向您的商店帳號收取。若有免費試用或優惠,其期間與條件會在購買前顯示在商店頁面上,結束後按一般價格自動續訂。Windows、macOS 電腦 App 不進行付款,只確認已訂閱帳號的使用權。
- 自動續訂:除非您在目前期間結束前取消,訂閱會以相同期間自動續訂(App Store 須在期間結束前至少 24 小時取消)。向商店帳號收取續訂費用的時間因商店而異:App Store 在期間結束前 24 小時內收取,Google Play 在續訂日收取。
- 取消:您可以隨時在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訂閱管理中取消。取消後,在已付費期間結束前仍可使用。刪除 App 或帳號不會自動取消訂閱。
- 退款:App Store 的付款我們無法取消或退款,請向 Apple 申請退款。Google Play 的付款適用 Google Play 的退款政策,您可以向 Google Play 或我們(contact@xiu.kr)提出申請。
- 撤回要約:大韓民國使用者可以在支付訂閱之日起 7 天內撤回要約。但建立團體或開始使用團體管理後,視為已開始提供數位內容,依大韓民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2 項,撤回可能受到限制;我們以本條款事先告知這一點。若訂閱內容與標示、廣告或契約不符,您可以在獲得提供之日起 3 個月內、或得知該事實之日起 30 天內撤回。撤回與退款由您付款的商店(Apple 或 Google Play)處理,我們會協助進行必要的確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使用者依當地法律享有的撤回與退款權利,不受本條款限制。
- 價格變更:調漲訂閱價格時,我們會在適用前至少 30 天,透過 App 以及電子郵件或商店通知告知新價格、適用日期與取消方式,並依法律與商店規則取得您的同意。若您不同意,訂閱會在目前期間結束時終止。
- 訂閱結束後:團體資料在 30 天內為僅檢視狀態。30 天後 App 中將不再顯示團體資料,但不會從伺服器刪除,再次訂閱即可恢復原狀(刪除方式見隱私權政策的「使用者的權利與刪除」)。免費個人功能可以繼續使用。
提供地區
團體管理不在歐盟(EU)、歐洲經濟區(EEA)與英國提供。在這些地區,App 會隱藏團體管理選單,只能使用免費個人功能。我們不在中國大陸銷售訂閱,但選單會顯示,您可以用 XIUSoft 帳號登入並使用受邀加入的團體。地區依裝置上設定的國家或地區判斷(iPhone、iPad 為 App Store 國家或地區,Android 為 Google Play 國家或地區,Windows 為 Windows 國家或地區設定,macOS 為系統地區)。
XIUSoft 帳號
使用團體管理需要以 Apple 或 Google 登入建立的 XIUSoft 帳號。帳號的建立、使用與刪除適用 XIUSoft 帳號服務條款;與本條款不一致時,僅就 TapCaster 相關事項以本條款為準。
只有年滿 16 歲者才能建立帳號(若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更高年齡,則以該年齡為準)。您有責任妥善保管已登入的裝置與持有團體金鑰的裝置。登入後,您可以隨時在 App 的「設定」→「團體管理」→「刪除帳號」中,或在網頁 https://account.xiu.kr 刪除帳號。
禁止行為
您不得從事以下行為。如有違反,我們會事先以電子郵件告知理由與期間,再限制您使用團體管理或停用帳號;但若對其他使用者或服務造成緊急損害,我們會先採取措施並立即通知。您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向 contact@xiu.kr 提出異議。
- 連線無權使用的電腦,或未經他人同意操作他人的電腦
- 規避或破壞 App 或伺服器的安全功能(加密、指令簽章、裝置核准)
- 規避訂閱使用權的確認,或有償將團體管理轉售給他人
- 對伺服器傳送過多要求或妨礙服務營運
- 為違反法律或侵害他人權利的目的使用本服務
- 除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外,對 App 進行還原工程或竄改後散布
使用者的責任
TapCaster 會在您允許的電腦上執行您傳送的指令。連線哪台電腦、傳送什麼指令由您決定,您須對其結果負責。在禮拜、活動、直播等重要場合,請事先測試連線與操作。
智慧財產
TapCaster App、名稱、標誌與設計的權利屬於我們。您建立的預設集與團體資料屬於您。所整合的其他公司軟體(例如 OBS Studio、PowerPoint、Keynote)的名稱與商標屬於各自的權利人;我們與這些公司沒有合作關係,也未獲得其認可或推薦。
服務的變更與中斷
團體管理可能因伺服器維護、故障、天災等原因暫時無法使用。免費個人功能不使用伺服器,不受此類中斷影響。我們必須終止團體管理時,會至少提前 30 天在 App 與本頁面通知,並安排退還已付費但無法再使用的剩餘期間費用(Google Play 的付款由我們直接退款;App Store 的付款,我們會引導您向 Apple 申請退款)。您可以在終止前刪除團體資料。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App 與服務按「現狀」提供。我們不保證在所有電腦、軟體與網路環境中都能一直無誤地運作。
除非我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我們對因使用服務而產生的間接、特殊或衍生性損害不負責任,其他責任以損害發生前 12 個月內您為團體管理支付的金額為上限。但因我們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對人的生命、身體或健康造成的損害、產品責任等依法不得排除的責任、大韓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律課予業者的責任(包括因個人資料外洩產生的損害賠償),以及您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保障的消費者權利,不受本條限制。
從 App Store 取得的 App
對於從 App Store 取得的 App,同時適用以下內容。有關 App 的問題,請使用下方「聯絡我們」中的聯絡方式。
- 本條款是您與我們之間的契約,Apple 不是契約當事人。對 App 及其內容負責的是我們,而不是 Apple。
- 您取得在您擁有或控制的 Apple 品牌產品上、在 App Store 服務條款的使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使用 App 的不可轉讓權利。
- App 的維護與支援由我們負責,Apple 沒有提供維護與支援的義務。
- 若 App 不符合適用的保證,您可以通知 Apple,由 Apple 退還購買價款;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不負其他保證義務。
- 對於您或第三人提出與 App 有關的主張,包括產品責任、不符合法律或法規要求,以及依消費者保護法律提出的主張,由我們而非 Apple 負責處理。
- 若第三人主張 App 或您對 App 的使用侵害其智慧財產權,由我們而非 Apple 負責調查、抗辯、和解與解決。
- 您保證您不位於受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或被美國政府指定為「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也不在美國政府的禁止或限制交易對象名單上。
- 使用 App 時,您必須遵守適用的第三方條款(例如電信業者或 Wi-Fi 的使用條款)。
- Apple 及其子公司是本條款的第三方受益人;您接受本條款後,Apple 有權以第三方受益人的身分對您執行本條款。
條款的變更
變更本條款時,我們會在生效 7 天前起(對您不利或重要的變更在 30 天前起)於本頁面與 App 公告生效日期、變更內容與變更理由,對不利的變更也會另外寄電子郵件給團體管理帳號。通知時我們會明確告知「若在生效日期前未表示拒絕,將視為同意」;若您在生效日期前未表示拒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視為您同意變更後的條款。若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要求明示同意,我們會另行取得同意。若您不同意,可以停止使用並取消訂閱。
準據法與爭議
本條款以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爭議應先透過下方聯絡方式協商;如需訴訟,由依大韓民國《民事訴訟法》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您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為消費者提供的強制規定與管轄規定仍然適用。
聯絡我們
如有條款或訂閱相關問題,請透過以下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
XIUSoft代表人 Ga Ram Jung(정가람)營業登記號碼 752-41-01398901-401, 33 Dongtanjungsimsangga 1-gil, Dongtan-gu, Hwaseong-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大韓民國)電話 +82 507-1432-9182contact@xiu.kr附則
本條款自 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